东莞市涂料厂(化肥厂)环保手续办理流程 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(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、报告表、登记表)审批 一、审批依据 1、《*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 2、《*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 3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 4、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》 5、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规定》 6、《东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》 二、审批范围 ?县辖区内、根据规定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环境的影响程度,分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境影响报告表、环境影响登记表、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程度进行分析、预测和评估。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。根据国家、省、县审批。 三、申报材料 1、可研报告(项目建议书或项目申请书或项目简介) 2、符合城乡发展规划证明(规划局) 3、备案文件 4、土地手续或证明材料 5、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周围情况地理图、厂区周边环境 6、所在乡镇人民**、村、四周邻居意见(或工业区、村、四邻意见) 7、工商部门核名登记证明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营业执照) 8、建设项目预审批(东莞市、县) 9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(报告书、报告表、登记表)(久丰环境资质环保单位办理环评文件)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办理环评文件。 10、项目总量确认书 11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(久丰环境资质环保公司) 四、审批流程 受理、审批、批复意见。 五、承诺时间 1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材料齐全、20个工作日 2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材料齐全、10个工作日 3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材料齐全、5个工作日